全区法院先进工作者民一庭庭长李静
发布时间:2014-01-28 17: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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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土族,1966年9月出生,青海省民和县人,中共党员,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调入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峡门法庭、古鄯法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工作 ,2006年6 月被任命为马营人民法庭庭长,2010年被任命为川口人民法庭庭长,2012年民一庭合并川口法庭后任民一庭庭长至今。1998年至今,经她审理的各类案件多达3000余件,连续12年的结案数量在全院民事审判中名列第一,以调解结案的占95%以上,营造了家庭和睦、邻里友善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气。并且经她审结的案件中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她笔耕不辍,善于钻研,撰写的专业论文多次在全国、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并获奖;她本人连续13年被评为民和县法院先进个人,多次被民和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2007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女法官;2010年被评为海东地区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民和县川口镇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2012年被海东中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