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卫士”穆浩军
发布时间:2014-01-28 17: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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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浩军,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该同志先后在古鄯法庭、巴州法庭、民一庭、刑庭、民二庭工作,现任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他创新执行理念,追求执行效果最大化,推出了维权与多方共赢相结合、法院执行与多元参与相结合、刚性措施与柔性方法相结合的工作法,对公民之间的权益之争,不是简单地执行了之,而是在执行环节继续搞好调解、和解工作,调动基层网络人员积极参与,心系群众,关注民生。对长年遗留的涉执信访案件,他带领执行干警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变群众上访为自己下访,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经积极疏导、耐心协调,多年的上访老户一一息诉罢访。他多次被县院、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卫士”;在他的领导下,法院的执行工作得到很大提升,被全省法院率先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并连续三年保持这一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