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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调研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4-03-25 08:52:51 打印 字号: | |
  今年第一季度以来,我院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数量呈现出大幅上升趋势,这一方面说明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诉讼意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各基层法庭的立案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法庭的立案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近日,我院院领导先后两次,深入各基层法庭就上述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向审判委员会提交了《基层法庭第一季度收案数量上升原因分析》报告,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提出了六项改进措施:

  一是基层法庭要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严把立案关,切实杜绝“有案不立、以结代收”行为发生;二是基层法庭在立案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窗口作用,提高服务意识,将便民、利民原则贯穿于立案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案难立问题;三是基层法庭对受理的劳务纠纷案同类型系列案应逐一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防止错假诉讼出现。四是基层法庭受理同类型系列案件三件以上的,应书面报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才能立案,并单独开据诉讼费收据;五是立案庭应加强对基层法庭立案工作的审查监督,基层法庭在立案庭登记立案时,应提供诉状、诉讼费收据等材料,对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登记立案的,应在挂号后三日内提供相关材料送立案庭审查。基层法庭逾期不提供相关材料的,立案庭应及时进行销号处理;六是立案庭对基层法庭挂号立案的案件进行销号处理后,应及时通过主管院长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按办“黑案”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要求各基层法庭和其他相关庭室,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结合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和观点,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的窗口服务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意识,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庭立案工作不规范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实效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民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