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中旬,我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千名干部下乡开展“三联四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选派十二名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到本县隆治项乡四个村驻村宣讲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同时,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宣讲与法院工作的联系,提出紧紧围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三联四做”的基本思路,积极推行服务“三农”新举措,将“亲农、便农、护农、利农”落实到“为人民司法”的具体实践中。
宣讲活动中,下乡干警们一是及时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宣传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程序方法,让广大群众了解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精神,帮助农村做好以后的“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发挥法院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干警们以《人民调解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常见的涉及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与农民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以及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侵权行为提供法律咨询,使农民朋友明白自己享有哪些权益,或是面对侵权行为时,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深入农户了解民情,倾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3月1日,在后山村宣讲过程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致使本来积怨颇深的双方握手言和,减少了群众的诉累,并以案说法,起到了积极地宣传引导作用,进一步密切了与农民群众的感情,让下乡宣讲工作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