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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17-05-02 15:39:59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脱贫攻坚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认识当前脱贫攻坚的严峻形势,全面查摆问题,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4月28日上午,我院召开了全院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相关整改方案。

会议首先学习传达了全县脱贫攻坚专题会议精神,包括2017年第1次《中共民和县委专题会议纪要》、《关于联点帮扶单位和“第一书记”及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履职情况的通报》、以及《民和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学习结束后,依次听取了驻村“第一书记”和北山乡宽都兰村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情况,我院立案庭、民二庭、执行局就关于整村推进有关案件受理、审理和执行情况也作了相关汇报。最后,根据县委指出的脱贫攻坚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并结合我院自身,查摆出的问题:一是对精准扶贫认识不到位。二是结对帮扶流于形式。三是支出不到位。四是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不扎实、不全面、不规范。五是协同县扶贫开发局健全完善、修订脱贫攻坚有关制度不够。六是针对扶贫领域来信来访较多问题上,依法引导群众按司法程序追回项目户资金上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德林强调,一是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一思想认识,把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决摈弃法院作为业务单位,在脱贫攻坚中处于“第二线”的消极错误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加大整改力度。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次整改“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研究分析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精准扶贫工作。三是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加强对派出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的指导,解决扶贫驻村工作队反映的强烈问题;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资金帮扶力度,同时,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立足贫困村贫困户实际,给予产业项目支持。四是全院各部门要本着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在整改工作中,收集好相关资料,包括报表、帮扶记录、工作简报(含照片)等。五是结合县扶贫开发局工作安排,进一步修订完善脱贫攻坚《项目监督制度》、《项目评审制度》、《项目公示制度》、《项目验收制度》等各项制度,提供法院意见、建议。六是加强与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活动,集中解决扶贫领域的司法案件,引导村民通过科学合理的渠道解决问题,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追回项目户资金问题。
责任编辑:民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