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自11月17日起,我院积极配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安排专人对全县参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参选人资格认真进行了审查。在审查中,我们严格从人民法院层面审查参选人的失信行为,逐一翻阅案卷材料,细致核对是否为法院诉讼当事人等身份信息。经审查,川口镇驮岭村马某某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及时向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取消其参选资格。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全县城乡基层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最广泛生动的实践,是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我院全程参与并监督审查工作,从源头把关,资格审查全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的原则,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