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小小年纪利欲熏心
拐骗外甥落入法网
  发布时间:2018-04-11 10:48: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姨娘拐骗未成年外甥女的犯罪案件,被告人因犯拐骗儿童罪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马某,女,案发时年仅17周岁。被害人王某(2012年4月15日出生)系被告人马某堂姐的孩子。2017年6月17日下午17时许,被告人马某见其外甥女即本案被害人王某在外玩耍无人看管,便谎称要带其去西宁玩,并将被害人带至民和南站乘坐动车于当晚到达兰州车站,与被害人王某入住兰州市城关区一招待所内,准备次日将被害人王某带到深圳。被害人家人在寻找王某时被邻居告知已被马某带走,被害人家属多次打电话给被告人,但被告人均未接听。情急之下被害人家属到公安机关报案,最后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被告人与被害人到达兰州后入住招待所内,并在次日早上7时许将被告人马某抓获,解救了王某。

被告人马某在被警方抓获后,对准备拐骗外甥女到深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称通过手机“快手”软件,与深圳某男子在网上认识,该男子要求马某带一女孩到深圳。后经警方调查,无法查实该男子身份,但认为被告人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和监护人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提请检察院依法逮捕,并由民和县检察院向我院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及被告人马某系初犯,与受害人系亲属关系,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民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