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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不返彩礼 寻踪迹依法执行
  发布时间:2019-03-25 16:02: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涉及返还彩礼而长期玩失踪不予返还彩礼的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杨某与程某系民和县官亭镇某村青年,2012年8月,经人介绍杨某认识了程某,随即二人确立恋爱关系,交往几月之后,双方于同年12月订立婚约关系,程某分三次向女方杨某家给付彩礼现金7万元及各类金银首饰、礼品。婚后4月之余,因双方性格差异、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杨某悔婚,但却不愿退还彩礼及金银首饰。程某在商量无望的情况下最终诉至民和县人民法院。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杨某某(系杨某父亲)、杨某返还彩礼6万元。在裁判文书生效后,杨某某、杨某非但没有及时履行判决,杨某还玩起了“失踪”。2018年12月,胡某向民和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杨某某以无财产为由拒绝履行,其女杨某一直下落不明,其家人拒绝提供杨某下落和财产信息。

     民和县人民法院遂将杨某某、杨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杨某某多次做思想工作督促其返还彩礼钱,均无果。随后,执行干警认真分析案情,改变之前的工作方式,决定采取更加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先后对杨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019年3月,民和县人民法院将外地打工的杨某拘传到法院。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本以为“玩失踪”可以逃避执行的杨某某此时才明白自己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女儿,在执行法官再次向其耐心细致地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的情况下,杨某亲属到法院代为履行了全部款项。

     编后语:农村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日渐增多,一些地方天价彩礼、奢侈浪费、大操大办、人情攀比、拜金盛行、道德滑坡等问题突出,不但成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绊脚石,而且影响了群众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影响婚姻家庭和谐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构建简约适度的婚姻礼俗礼仪,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民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