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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面红耳赤对簿公堂 法官苦口婆心调处纠纷
  发布时间:2019-05-17 15:00:33 打印 字号: | |

兄弟反目,母子对簿公堂,到底是因为什么?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家庭共有物分割的民事案件。

本案中,原告马某福、被告马某元、以及第三人马某林三人为同胞兄弟关系;另一原告苏某是三人的母亲。母亲苏某和老三马某福因共有的六间商铺分割问题与老大马某元产生分歧,遂将老大告上了法庭。

兄弟三人对六间商铺的归属及分割问题各有各的看法。老三马某福说,六间商铺是父亲马某祥购买的,父亲购买后将其登记在大哥马某元的名下。2003年,父母与兄弟三人签订了协议,将六间商铺分配给兄弟三人共同共有。近年来,他和母亲要求将该商铺进行分割,但大哥却置之不理,最终选择将大哥告上法庭也是无奈之举。

老大马某元也有自己的看法。老大马某元说,商铺确是父亲购买的,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03年8月4日,父母与兄弟三人达成协议,该六间商铺属兄弟三人共同共有。关于母亲和老三分割商铺的请求,老大马某元表示不同意。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也听取了第三人马某林的看法。马某林说,马某元说的情况属实,关于商铺的收益及征用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同意马某元的意见。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且原被告之间系亲人关系,为维护家庭和睦,主张进行调解。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之后,审理法官积极沟通,多方协调,耐心劝解,权衡利弊,渐渐双方当事人的态度也趋于缓和,表示愿意心平气和坐下来谈。最终,一家人就商铺的归属及收益问题达成一致,同意将六间商铺归兄弟三人共同共有,自2019年5月起六间商铺的收益由母亲和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若商铺被征用,则征用补偿款由四人平均分配;若征用前母亲去世,则征用补偿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经过审理法官努力,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积攒在兄弟之间多年的心结也得以打开。

责任编辑:民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