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先驱陈独秀曾说:“青春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发于硎,人生最宝贵时期也;青年人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在身。”但是,有这样一个人,正值青春却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令人惋惜。本案详情,还得从2018年7月说起。
父亲骄纵,儿子饮酒度日埋下隐患。被告人张某福系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人,现年21岁,初中文化。自初中毕业以来,其不思进取、无所事事,常饮酒度日,其父溺爱骄纵,放任其行。2018年7月10日上午,其开始与人饮酒,先后辗转三场酒局,当天17时许,其已处于醉酒状态,席间蛮横妄言不听劝阻。酒友担心其醉酒闹事,便电话通知其父将其接走。其父匆忙赶来,替儿子给席间酒友致歉,并买了两箱啤酒以表歉意,又结清了儿子欠茶园的140元烟钱,因为来的匆忙,他竟忘了拔下停在茶园外面车上的钥匙。
急促的刹车声打破傍晚的寂静。当日傍晚,舒云残卷、清风徐徐、光华烨烨, 68岁的被害人谢某在邻居家吃过晚饭,沐浴着落日的余晖,沿着公路慢慢朝着家门走去。同一时间,醉酒的张某福走出茶园,见自家的车停在路边,钥匙还插在车上,便启动了汽车,不等父亲出来就驾车扬长而去。突然,一阵急促的刹车声划破寂静长空,伴随着一声巨响,谢某被一辆红色的小型越野车撞飞出公路,一切来得太过突然,来不及留恋,来不及挥手告别,她倒在血泊之中,头脑一片空白,意识渐渐模糊。下午出门前,她还跟家里人说,要去七里寺青豆厂要工钱,改善一下生活。谁也不曾料到,这条她走了大半生的路,已到了尽头。
无证醉驾肇事逃逸,疯狂冲卡枉顾生命。撞人后的张某福下车看了一眼倒在血泊的人,并没有报警,也没有保护现场,他深知自己无证醉驾还撞了人,犹豫了片刻,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驶离案发现场,上了高速。在到达满坪镇高速收费站出口时,猛踩一脚油门撞断收费站挡杆,冲撞关卡后逃离现场,直至车辆因两次剧烈碰撞无法挂挡继续行驶,才停在了路边。随后,他租车至亲戚家,请求亲戚帮忙更换了轮胎,最后被闻讯赶来的父亲接回了家。自始至终,张某福隐瞒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
难逃法网,肇事次日即被警方锁定。次日上午9时许,已经死亡的被害人谢某被在路边捡拾垃圾的人发现,报了警。接报后,民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并调取距事故现场最近的监控系统查寻可疑车辆,发现有一辆车号为青B21306号红色小型越野车有重大嫌疑,监控显示该车在进入古鄯高速3号收费站时右前保险杠、右前翼子板有破损痕迹,并且车辆处于倾斜状态,且右前翼子板前端位置挂有蓝色布状物品,随后通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了该车辆的基本信息,锁定了嫌疑人张某福(监控显示事发时青B21306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张某福驾驶)。
被依法逮捕,铁证面前供认不讳。下午15时许,办案民警赶至嫌疑人张某福家中将其抓获,对其依法审讯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查获了肇事车辆,并对肇事车辆、被害人谢某死因做了司法鉴定。经鉴定,被害人谢某死亡原因符合颈部脊髓断裂并颅脑损伤而死亡;事故现场遗留的红色漆皮与青B21306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漆皮成分具有同一性;事故现场散落物与青B21306号小型普通客车为同一整体所分离。铁证面前,嫌疑人张某福供认不讳,深感后悔。
依法严惩,十年牢狱青春不再。2019年4月底,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某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福过量饮酒后无证驾驶车辆先后在县级公路、高速公路行驶,并致人死亡且冲撞高速关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又与被害人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并取得了谅解(被告人张某福赔付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22万元,已履行完毕;被告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1万元),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毁了的,不只是青春。本案中的被告人张某福年仅21岁,风华正茂的年纪,本应是块璞玉,正要历经雕琢而后绽放光芒,却因猖狂醉驾危害公共安全,毁了自己大好的青春年华;被害人谢某辛苦劳碌了大半生,却在儿孙满堂,本该享受天伦之乐之时,因飞来横祸天人永隔;被告人张某福的父亲,为帮儿子获得被害人谅解,就民事赔偿部分东拼西凑债台高筑,今后再也难享清福。一场车祸,让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不幸,结局令人惋惜。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