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萝卜是个菜,便宜是个害”。就有这样一对姐弟因贪图一时的小便宜,被路边的“大煤”蒙蔽了双眼,竟让自己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窃大煤的案件,被告人李某贤和潘某莲因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发经过:2018年3月,李某贤从乐都前往民和表姐潘某莲家帮忙干活。几天后的一个清晨,李某贤在表姐家吃过早饭之后准备返程,在车开至民和县松树乡店子村民小一级公路段停车港湾处时,李某贤发现路边堆放着一堆煤,心想应该是哪辆大车超载卸下来不要的,可以运到附近的表姐家用来烧炕,便打电话叫告知表姐潘某莲。潘某莲犹豫再三决定将路边的大煤运回家,于是叫上在自家做小工的赵某和三轮车司机李某海一同前往案发地,将路边堆放的煤运至自己家中。回家后,姐弟俩一度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中,却不知民和警方已将二人锁定为嫌疑目标。原来路边的这些煤是被害人应某某从宁夏营盘水运往海东乐都某水泥厂途中,行驶至莲花台收费站时,因车超载遂将多出的煤卸在了停车港湾中。可等司机应某某再次返回莲花台收费站的停车港湾时,却发现煤不见了,于是司机立马报了警。后经民和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原煤重6吨,价值2220元。 李某贤和潘某莲两人怎么都没想到一时的“聪明”竟让自己栽了个“大跟头”!最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贤、潘某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作案,价值达22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在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依法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后语:大煤值几何?道德却价高。本案中二被告人因贪图一时的小便宜,不仅让被害人遭受了损失,更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捡到的大煤固然值钱,但丢了的道德却是金钱无法衡量的,二被告人这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行为终究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