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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一男子用皮带抽打妻子被判刑
作者:李庆业  发布时间:2020-07-22 16:27: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马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马某与被害人马某莲原系夫妻,婚后夫妻二人时有争执。2019年某天,双方因琐事在家中再次发生争执,期间被告人马某抽出自己的皮带殴打被害人马某莲,致使马某莲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马某莲左腓骨下段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法院审理后,根据被告人马某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反家庭暴力法》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是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的诱因,系简单的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夫妻发生争执、摩擦属正常现象,但被告人选择使用家庭暴力解决矛盾,并非明智之举,其法治意识淡薄,解决矛盾的方法简单粗暴,最终害人害己。案发后,被害人虽然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但二人最终还是分道扬镳,于2019年登记离婚,一个完整的家庭就此支离破碎。牵一下手容易,难的是执手相伴一生,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时,应当心平气和沟通,换位思考、分析原因,互相理解、关爱和忍让,婚姻关系才能和谐长久。


 
来源:民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