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和县法院家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纠纷多年的离婚案件,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二人长达35年之久的婚姻就此结束,从此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本案中,原告谢某与被告陈某于1986年9月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共同生育两子一女(现均已成年)。因婚前缺乏感情基础,自结婚以来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且随着时间推移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2018年12月,双方再次发生矛盾后一直分居。2019年8月,原告谢某起诉离婚,因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0年8月,原告谢某再次起诉离婚。
开庭当天,被告陈某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二人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原被告双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地做思想工作,争取双方和解。经调解,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并合理分配了夫妻共同财产。其中,2间铺面、20亩土地承包经营权、1套住房、1辆小轿车归被告陈某和次子谢某2所有;1处宅院、1套住房、1间铺面、1间厂房,归原告谢某和长子谢某1所有。本着对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个当事人、每一个家庭负责任的态度,调解达成协议后承办法官又亲自去现场查看,做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至此,这起婚姻家庭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