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促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星发明主持会议并作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委、各庭室正副职领导、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2021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关于“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情况的通报》以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全省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分析报告》。
党组书记、院长星发明就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领带干部要带头担当作为、带头遵规守法、带头弘扬优良作风,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对全面从严治党经常讲、反复讲、精心抓、深入抓,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抓敢管,要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自身的“免疫力”。严守党规党纪、慎独慎初慎微,注重自省自警、注重小事小节、注重家教家风。坚持失责必问,对管党不严治党不力,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分管部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既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二要汲取教训、深刻警醒。要从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始终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从中汲取力量,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源,守为政之本,坚决不给“政治灰尘”“思想病毒”滋生蔓延留下可趁之机。要切实强化自律意识,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把党章党规的要求时刻记在心上,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行动,时刻警惕被“围猎”的风险。目前我们正处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查纠整改阶段,要认真检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让纪律这条“高压线”成为保护自己的“警戒线”。三要清醒认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建立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的制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宪法法律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对“三个规定”再学习、再认识,明确违规情形、明确内外部人员过问的情形、明确不正当接触交往的情形、明确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后果,督促本部门干警克服畏难情绪,如实记录报告,切实解决“零记录”“零报告”的问题,对不及时、不如实填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纳入年度考核。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记录报告、规范对外交往,以实际行动带动分管部门和本部门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司法生态,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