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基本要求。自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民和县人民法院持续抓好学习教育,拓展学习渠道,继续围绕“铸牢政治忠诚”的首要任务,紧扣“忠诚纯洁可靠”的根本要求,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进,切实打牢查纠整改的思想基础,结合实际,精心安排,推动查纠整改学习教育见实见效。
全面启动部署“早”。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暨工作推进会,在听取学习教育环节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对查纠整改环节的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牵引,将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把学习教育与查纠整改有机结合,实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确保查纠整改方向不偏、标准不降、进度不减。
学习计划安排“细”。紧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标任务,制定《民和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学习安排》,下发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4月份学习计划表,将具体学习内容进行细化,坚持每周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全月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个人自学做到时时学习,确保了查纠整改环节学习教育的“质”和“量”。
领导带头示范“好”。4月份以来,院党组以上率下始终保持“赶考姿态”强化政治学习;各部门负责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学习会2次、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暨思想发动会3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4次,引导全院干警主动学、认真研、深入剖、对标改。
理论学习载体“活”。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印发党史学习计划,列出学习篇目,为全院干警发放习近平《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必学书籍,全院干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组织党员观看党史学习教育电教片3场;搭建微信学习群,发送学习材料,定期分享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利用碎片时间推动全员“掌上”学习,实现人员分散“不停课”。
共学自学氛围“浓”。通过领学、共学、自学“三步走”开展学习,建立以全员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的学习模式。全院各庭室结合各自实际,开设早晚晨读夜读班和中午半小时课堂进行集中学习,坚持“干什么就学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原则,以院庭长“关键少数”引领带动全院干警自觉主动学习;将中央和省市县委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的最新会议、文件精神及青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暂行办法、政策问答和“三个规定”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个人自学内容,实现了个性化选择与精准化推荐的互补,避免了学习内容单一引起的学习疲劳,让学习劲头不减、热情不降。
集中研讨功夫“真”。坚持问题导向和查找不足、自主学习与交流讨论、相互借鉴与共同提高相结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心组带头、各支部其后,以“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史”为主题,组织开展集中研讨活动3次,全院干警认真检视学习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在学习研讨中加入一次专题学习、看一场红色电影、讲一堂专题党课等内容,全院干警结合自身学习经历,深入沟通交流,通过谈心得体会、讲思想认识,进一步凝聚党性、汇聚合力,为查纠整改夯实思想根基。
检验成效形式“新”。组建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督察组,对第一季度干警学习情况进行了查阅。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对庭室会议、学习记录和干警学习笔记及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情况的掌握、理解、运用程度重点督查检查,对学习内容掌握不到位的提出要求,确保学习覆盖率、参学率、知晓率达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知识测试2场、“三个规定”测试1场,将学习教育所学所悟体现在知识测试中,以此检验理论学习成效。
学做结合推进“实”。坚持将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弘扬英模精神、“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组织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29名年轻干警“一对一”“面对面”跟班8名先进典型,组织干警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为民办实事”活动,集中为群众办实事12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周坚持围绕“弘扬英模扬正气、利用反面典型明法纪”为主题,学习政法干警先进事迹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坚持把正向激励和反面典型相结合,教育引导干警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上传下达衔接“紧”。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民和县人民法院坚持原则不变、力度不减、节奏不缓要求,主动与县教顿办、省驻市指导组法院专班、上级法院联系沟通,及时传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日动态、周汇报机制,按时按质向县整顿办、驻点指导组报送日动态及周汇报30次、汇报工作进展情况10次,全力配合数据核查上报,确保了工作衔接顺畅、进展有力,信息统计、数据提供精准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