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告马某向民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与其丈夫白某离婚,并分割家产。立案后,家事法庭法官立即叫来原告马某核实情况,并通知被告白某到庭调解。
经审查,原、被告于2000年农历4月份按照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后生育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期间双方常为琐事发生矛盾。 2020年7月,原、被告再次发生矛盾后原告马某离家出走,双方一直分居生活至今。
考虑到本案原、被告均无原则性的问题,仅仅是因家庭琐事赌气闹离婚,夫妻感情仍有和好的可能,承办法官便耐心主持双方调解,一方面劝导原告理清矛盾,对婚姻状况进行更加理性的思考,另一方面引导被告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分享了自己的婚姻相处之道,通过“唠家常”的方式与当事人拉近距离、打开双方的心结。经过法官不懈的努力,被告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会全力尽到丈夫的责任,好好维持家庭生活,改掉不好的习惯,原被告终于放下芥蒂、重修于好。被告向法官深鞠一躬,感谢法官的倾情调解,挽救了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法官寄语: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在日复一日平凡琐碎的生活中,如果两人能够商量着过好每一天的日子,给予对方更多的理解和关怀,那么婚姻必定是爱情的延续,社会也将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