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民和县人民法院召开考评委员会会议
作者:马德祥  发布时间:2021-11-09 10:07:46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推动全院公务员考核与干警绩效考核有机衔接、取得实效,11月8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召开考评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干部考核工作。党组书记、院长星发明主持会议,考评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干部考核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举措要保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做优做强考核各项工作,努力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积极引导干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推动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会议强调,今年的干警绩效考核大幕即将拉开,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干部考核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统一思想,广泛凝聚共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身、主动融入考核工作,认真做好考核各项工作,使考核结果更加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干警满意、上级认可的实际成效。

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准确理解考核的价值导向和指标内容,推动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突出政治素质和注重业务实绩有机融入,不断提高考核的实效性和转化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更硬的作风完成好干部年度考核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要准确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务员考核规定》青海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科学把握考核内容,结合院工作实际,对指标设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计分规则、分值比重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优化,不断健全完善、充实拓展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办法既符合上级精神要求,又体现本院工作特色,既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又体现创新性创造力。进一步压实考核责任。院党组要坚决扛起考核主体责任,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考评委员会发挥好作用。考评委员会要依据工作规则认真履职尽责,牵头抓总、谋篇布局,统筹推进全院干警考核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考核各项任务。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谋划,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考核工作起好步、收好尾。考评委员会委员要严格贯彻落实考核各项规定,坚决执行院党组和考评委员会决议决定,认真履职尽责,敢于坚持原则,严格依规办事,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庭室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考评委员会工作,加强对庭室干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管理、督促落实,全面保障考核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会议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海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联系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调整了考评委员会,审议了考评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第三季度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情况。

 

 
来源:民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志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