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和县法院依法快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被告王某因醉酒后殴打出租车司机马某,马某主张赔偿医疗费等损失为由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共计赔付马某人民币8000元。
岁末年初,被告王某在家招待朋友聚餐,醉酒后在民和县城某地打车送朋友回家时,因王某朋友有五人之多,出租车司机马某以超员为由拒绝承载,后双方发生争执,期间王某用拳击打马某头部并用脚踢踹马某出租车,导致马某受伤住院、车辆轻微受损。经诊断马某为闭合性颅脑损伤,报案后民和县公安局决定给予王某 2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后马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民和县法院民事庭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为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马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共计赔付马某人民币8000元,当庭履行5000元,剩余3000元将于2022年3月15日前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年关将至,亲戚朋友间团拜、聚餐较多,欢聚一堂举杯畅谈本为乐事,但如果因兴致高涨迷失于觥筹交错之中,以酒壮胆殴打他人触犯法律可谓得不偿失。故饮酒后,应尽量由未饮酒人员陪同回家,避免与他人发生不必要的冲突,若发生口角,应保持克制,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协商解决,避免发生肢体冲突,否则,轻则拘留赔偿,重则犯罪判刑。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