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海东市中院民二庭庭长刘静一行到民和县法院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分管民事审判工作院领导、民事庭、各人民法庭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座谈。
会议听取了民和县法院2020年、2021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调研组对民和县法院法官提出的关于建设工程类案件七类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和说明,重点对建设工程类案件合同的效力认定、转包、分包、挂靠等问题做了全面详细的解答,对建设工程类案件当中的司法鉴定问题作了专题辅导。大家还就司法实践当中的个案做了充分探讨和交流。
调研组对民和县法院近年来建设工程类案件的审理表示肯定,同时也指出了该类案件发重、改判率高的问题。刘静表示,随着受案标的的变动,基层法院承担的审判任务加重,复杂、疑难类型案件增多,这类案件的专题研讨交流活动至少要一年举办一次,通过研讨交流,对审理建设工程类案件及承揽合同案件中主要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为市县两级法院统一商事案件的裁判标准、实现类案同判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调研及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了民事审判法官的司法能力,对今后审理建设工程类案件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两级法院将持续加强交流联系,不断提高法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