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民和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海东6县区率先挂牌成立。民和县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民和县支行、县域银行业和保险业共18家单位40余人在民和县人民法院参加调解中心成立大会。
会上,宣读了民和县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民和县支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民和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职责,就发挥好民和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作用,不断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民和县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纠纷调解服务进行了安排。民和县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民和县支行达成共识,签订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为首批 16 名金融调解员颁发聘书,共同为民和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
民和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在金融领域延伸发展的生动体现,对进一步畅通金融消费者维权渠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消费者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促进民和县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民和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县人行及县域银行业和保险业的沟通配合,扎实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为打造具有民和特色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