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202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正式实行,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引。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并依法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这是我院发出的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小俊(化名)原系本县某初中在校学生,2021年11月12日,两名未成年同案犯伙同小俊对一名未成年女孩实施强奸,两名同案犯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小俊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但小俊实施了帮助行为,本院依法将小俊认定为从犯。2022年6月30日,两名未成年人同案犯因犯强奸罪被本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小俊因犯强奸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承办法官考虑到小俊系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且已经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为了让小俊在服刑后能重新回归社会,不因过往的污点而被歧视,承办法官在该案判决生效后,依法对其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并依法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使公检法形成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
以案说法
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因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自控力差,可能因一念之差误入歧途,走向犯罪道路。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我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为犯罪的未成年人顺利“无痕”回归社会、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但是,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并不是永久封存,《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规定了解封条件,包括未成年时期又犯新罪(新罪与封存之罪并罚后决定执行五年以上刑罚的)、发现漏罪(漏罪与封存之罪并罚后决定执行五年以上刑罚的)、被改判五年以上刑罚、成年之后又犯罪等情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
第四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
对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生效后,应当将刑事裁判文书、《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及时送达被告人,并同时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收到上述文书后应当在三日内统筹相关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整体封存。
第十五条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受理单位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第十八条 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
(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
(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第十九条 符合解除封存条件的案件,自解除封存条件成立之日起,不再受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相关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