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民和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电话、微信等方式“线上”审理、调解案件,确保疫情期间不打烊、诉讼服务不停歇、公平正义不掉线、防疫审判两不误。近日,民和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居家办公期间,通过微信顺利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青海某公司向原告北京某公司当庭履行36万余元涉案款。
案件经过:2019年1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订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1套气力输送系统设备,设备价款合计人民币132万元,设备款项分四期支付,即预付款30%,发货前付3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30%,剩余10%待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于2019年4月供应了全部设备,于2019年7月完成设备的安装并投入使用。2020年10月29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被告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剩余款项。约定期满后,被告未按时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于近日诉至民和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及逾期利息。
深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疫情期间原告远在北京无法到庭,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沟通联系,征得双方同意后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向被告详细释明买卖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多次耐心调解和释法析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立即偿还所欠货款,原告同意被告不再承担逾期还款利息,涉案款项当庭以电汇方式履行完毕,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本案是民和县人民法院运用“线上调解”帮助当事人节省纠纷解决成本的成功案例之一。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人民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和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载体办案,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同时,也减少了人员流动,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下一步,民和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办案方式和渠道,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以更加阳光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各族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