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民和县人民法院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发布官方院徽(标识),激励全院干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履职能力,严明工作纪律,凝聚奋斗之力,坚定为民之心,以饱满政治热情和良好工作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法院院徽(标识)是体现法院特性和司法理念的视觉符号组合, 具有提高法院识别度和社会认同感,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作用。民和县人民法院结合县情院情精心设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终形成具有民和特色的法院院徽(标识)。
设计说明:民和县人民法院法院院徽(标识)以红色为主色,由文字、数字、麦穗、五角星、川海大桥、山川、河流、高楼、天平、齿轮、桃花等元素组成。
图形:标识图案轮廓为圆形,寓意民和县人民法院是一个团结和谐的集体,全院各族干警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向上、奋发进取。
文字、数字:标识图案内最上方及最下方为民和县人民法院,以醒目的文字加拼音标注方式表明单位名称。数字“1949”表示民和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
麦穗:标识图案左右两边环绕着麦穗,麦穗象征收获与希望,标志着法院始终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努力。“穗”与“岁”同音,寓意岁岁平安,祈盼和平。麦穗颗粒饱满,呈下弯姿态,寓意法官饱含学识,却始终秉持谦虚谨慎之意,也寓意民和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深化司法为民。
五角星:标识图案上部汉字下方为五个五角星,为国旗元素,寓意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权。
川海大桥、山川、河流、高楼:标识图案五角星下方有川海大桥、山川、河流、高楼,寓意“青海东部门户”民和县与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交融互通,全力推进红古·民和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并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擘画蓬勃发展、生机盎然的蓝图。
天平:标识图案下方为天平,寓意民和县人民法院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齿轮:标识图案天平下方为齿轮,齿轮象征着人民法院作为平息社会纠纷、协调社会资源的国家机关,应该有序、稳定地运转,不能脱节于社会的发展,积极利用专业的审判资源来维系国家和社会的健康运行。
桃花:标识最下方为桃花,桃花是民和县的名片之一,民和桃花园林有“万亩桃园”之称,从远而望,桃园花海里争相斗艳的桃花在蓝天的映衬下如一副绚丽的水彩画,鲜美动人,每年四、五月份民和县举办桃花旅游节,促进民和县生态旅游和乡村振兴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