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民和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放松,坚决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近日,民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结合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猖獗,被害人多、范围广、社会危害性大,属于应当严厉打击的犯罪类型,遂决定逮捕5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庭审结束后立即由公安机关对5名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确保打击质量和效果。此举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严惩处的刑事政策,彰显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心。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简要案情:2021年7月,被告人刘某和雍某经他人介绍下载“阿聊”软件并注册昵称为“浅笑”的账号,后二人通过该账号接收一昵称为“雄鹰”的男子的指令,获取被害人电话及个人信息,并使用个人电话号码,按照“雄鹰”发布的话术给被害人打电话,询问对方是否要进行贷款或从事兼职业务,若对方同意,则给对方发送由“雄鹰”提供的微信号或QQ号,再由其他人进行下一步诈骗行为。
刘某于2022年1月介绍被告人李某从事该工作,后李某介绍被告人马某,马某介绍被告人马某1,马某1又介绍冶某从事该工作,被告人李某、马某、马某1、冶某拨打电话的工作量及报酬由被告人刘某、雍某进行统计报“雄鹰”审核后,由刘某通过雍某的支付宝账户转账结算。
期间,刘某向被害人严某拨打电话后导致严某被骗10万元;李某拨打电话1000余个;马某拨打电话达500个以上;马某1向他人拨打诈骗电话致使被害人马某2、黄某被骗共计7万元;冶某向他人拨打诈骗电话致使被害人黄某1、哈某被骗共计12万元。
法官说法: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记住“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反诈之路任重道远,总之请记住:不明电话及时挂,可疑短信不要回,电信诈骗不难防,不听不信不转账。
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常见的手段有哪些?
(1)冒充公检法等特定身份人员诈骗:犯罪嫌疑人编造受害人涉嫌犯罪、洗黑钱等,以传唤、逮捕、以及冻结受害人名下存款进行恐吓,以验资证明清白、提供安全账户进行验资,引诱受害人将资金汇入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户。
(2)冒充客服类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网购订单数据信息,冒充电商平台、网上店铺或快递公司的客服,谎称商品丢失或有质量瑕疵,并主动要求为被害人理赔。获得信任后,犯罪嫌疑人通过钓鱼链接骗取被害人支付宝、银行卡账号密码等相关信息,并逐步诱骗被害人向其指定的账号转账,或直接操作被害支付宝、网银进行转账,诈骗成功后即将被害人拉黑。
(3)刷单类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刷客”这一灰色职业的客观存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刷单,在被害人支付刷单交易的资金后,再编造各种理由拒绝返还本佣金,一旦骗局被识破,即将被害人拉黑,以达到诈骗目的。
(4)网络贷款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借款人急于筹钱的迫切心理,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筛选出急需资金且缺乏相关银行贷款、互联网及法律常识的人群,以“无抵押、无担保、正规公司、快速放贷”为诱饵;或者通过购买某贷款公司信息,假冒贷款公司,架设钓鱼网站要求被害人还款,对目标对象实施诈骗。
(5)“杀猪盘”婚恋交友诱导赌博诈骗:犯罪嫌疑人以网络交友、恋爱为幌子,采取逐渐深入的诈骗套路与上钩对象培养感情,建立信任后,欺骗、诱导受害者到钓鱼网站赌博、博彩或投资等虚假平台“赚快钱”,待资金投入较大时,嫌疑人卷走资金,拉黑名单走人,“杀猪盘”诈骗是婚恋交友型诈骗、网络赌博型诈骗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