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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贪财迷心窍,莫为“钱”途丢前途
——民和法院审结二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3人获刑
作者:韩 君  发布时间:2023-03-13 16:08:51 打印 字号: | |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近日,民和法院审结二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的13名被告人中,11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期;2名被告人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此外,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罚金、对部分被告人责令退出违法所得。

案情简介:

案例一:该案中的七名被告人均是经他人介绍、拉拢,在未办理任何合法的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偷渡至缅甸一电信诈骗公司,通过该公司提供的作案手机在“陌陌”“伊对”等社交软件上选定诈骗对象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其中五名被告人在境外诈骗公司累计从事诈骗活动时长均达到30日以上。

案例二:该案中的六名被告人均是经他人介绍下载软件并注册后通过该软件内的账号接收上级人员的指令,获取被害人电话及个人信息,并使用个人电话号码,按照上级人员发布的话术给被害人打电话,询问对方是否要进行贷款或从事兼职业务。若对方同意,则给对方发送由上级人员提供的微信号或QQ号,由其他人进行下一步诈骗行为。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年轻人少付出就能获得高回报的想法拉拢他们发送诈骗信息或拨打诈骗电话,或是以高薪务工为由引诱国内人员偷渡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民和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法官说法:

面对“发发短信、打打电话就能挣钱”的清闲工作,或是境外务工的高薪诱惑,应该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虚假招工信息,否则不但不能走上理想中的“钱”途,反而会陷入电信网络犯罪集团或者团伙的圈套。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或者相关犯罪活动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可能触犯多种罪名,其中包括:

1.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有些人因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密码提供给他人转账,或者将自己的微信、支付宝给租借给他人,成为了电信诈骗的帮凶。

4.偷越国(边)境罪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基本上已经形成职业化、专业化,多为团伙作案,采取跨国跨境、企业化的运作,远程、非接触式犯罪,打击难度很大。有些人被所谓的“高薪工作”诱惑,偷越到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特别是缅甸、越南等东南亚地区)。

5.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转账、套现、取现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1)通过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刷卡套现等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2)帮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3)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个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或者多次采用遮蔽摄像头、伪装等异常手段,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4)为他人提供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后,又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5)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通过手机充值、交易游戏点卡等方式套现的。

  6.其他罪名

不管是偷越到境外或者在国内从事电信诈骗的,往往是利用电信网络方式引诱被害人下注参赌,如果没有操纵赌局,仅仅引诱他人参赌并以或然性的方式取得财物的,往往以赌博罪定罪。如果操作赌局,协助赌博平台管理,则以开设赌场罪定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3.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6.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民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民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