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机关党支部、法庭党支部分别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政治轮训、研讨交流等相结合,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一系列必学内容,围绕学习党章开展交流研讨,为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
深入进行谈心谈话。认真落实“四必谈”要求,坚持一对一、面对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责任和义务,对照六大方面,深入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做到有交流、有交心、有共识、有共勉,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
精心准备发言提纲。党员对照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六方面,结合在学习研讨中查摆的问题、谈心谈话指出的问题等,进行系统梳理自查,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剖析根源,提出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真正触及了思想灵魂,做到了问题查摆清楚、原因剖析深刻、整改措施明确。
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支部、法庭支部书记分别代表支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支部党员依次围绕查摆问题“六个方面”,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相互教育、相互提醒和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效果。
客观公正民主评议党员。结合“一名党员一面旗”“先锋党员”评选活动,根据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客观公正作出评价,实事求是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对评定结果会上进行通报。机关支部和法庭支部各评选优秀党员11名,其余党员均为合格。
做好组织生活会“后半篇文章”。组织生活会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检验2022年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一次政治体检。机关支部和法庭支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及时制定支部班子整改方案,党员建立问题清单,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