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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法院荣获全县“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者:马梅霞  发布时间:2023-05-11 11:24:10 打印 字号: | |

59日,民和县妇联召开了十四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民和法院荣获“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民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省妇联兼职副主席李静及政治部干部马淑娟被县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县妇联的悉心指导和全力帮助下,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民和法院始终秉持“依法维权、保护弱者、促进和谐”原则,全院69名女干警在各自岗位上忠诚履职、勤勉奉献,创新诉前调解举措,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积极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用扎实业绩展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靓丽风采,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获得全国、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合议庭、先进集体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加强关爱维权,做好妇女“主心骨”。在新形势下,我院立足审判职能,成立家事审判法庭,妥善审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以及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纠纷,依法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等制度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原则,准确认定无效婚姻、家事代理权、夫妻共同债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权等争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切实发挥民法典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为全县妇女儿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近年来,民和法院常态化组织女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婚姻家庭等内容,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宣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引导妇女儿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关爱儿童成长,当好儿童“守护人”。院妇委会成员组成宣讲慰问,在“六一”和暑假期间,开展省党代会精神宣讲进校园暨“六一”慰问帮扶儿童活动和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为儿童们送去慰问品和法治安全“大礼包”,进一步增强儿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做好生命关爱公益项目相关活动,“生命关爱”公益项目3名志愿者赴大庄乡大庄小学,开展“生命关爱”—青海省“法律守护 安全成长”公益项目法治宣讲暨“生命关爱‘春蕾女童—梦想未来’牵手陪伴”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为少年儿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共同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落实完善规划,办好家庭“暖心事”。202211月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以开放共赢理念,和成员单位一道,有序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切实办好依法打击犯罪、综合司法保护、预防涉未犯罪和促进社会治理四件实事,着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符合司法规律、体现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特色样本,着力解决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教育理念和方法欠缺等问题积极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助力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实现家事审判和社会效能双丰收。

“实干创新担使命,公正司法护民生”。民和法院全体女干警将珍惜荣誉、实干担当, 激扬巾帼之志、奉献巾帼之力、彰显巾帼之美,唱响巾帼之歌,努力成为岗位奉献的示范者、岗位成才的引领者、岗位创新的实践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民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民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