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和县法院在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法院的大力配合与协助下,顺利执结一件有关劳动争议的涉民生案件。
申请人王某系被申请人民和某公司员工,因该公司未按约定向王某给付拖欠的六千余元工资,王某向民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后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但到期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给付工资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到庭履行案款,但沈某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一直拒接电话,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后经多方打听,得知该公司在红古区法院也有案件正处于执行阶段,本案执行法官立即与红古区法院取得联系,了解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已被红古区法院拘传到庭。经沟通协调,红古区法院及时将被执行人沈某移交至我院,后被执行人给付部分案款,剩余案款则用以物抵债的方式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的顺利执结彰显了兄弟法院团结一心,紧密配合的协作精神,今后民和法院将继续积极响应兰西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具体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红古·民和两地法院协同发展,深化审判执行协作机制,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不断提升两地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民族团结等工作中,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