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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可靠践使命 侠骨柔情保平安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冶晓玲同志事迹
作者:民和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16 09:40:29 打印 字号: | |

      冶晓玲,中共党员,现任民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作为一名“80后”女法官,从2012年参加工作那天起,就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同胸前的法徽紧紧相连。“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是她的人生追求,也是她工作状态的真实写照。冶晓玲同志曾荣获海东市“十佳平安卫士”荣誉称号,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

铿锵玫瑰 率先垂范勇担当

她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审判岗位上,她是敢啃“硬骨头”的业务带头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黑包公”。近年来,她共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500多件,主动承办重大疑难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先后办理青海省首例洗钱案、海东市首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民和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等案件,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推辖区社会稳定。她撰写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近16000字的判决书,事实清、证据明、法理透,该案16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无一人上诉,宣传信息两日内点击阅读量达17000次,达到了“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在审理各类案件中,她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执法为民,捍卫司法权威,认真审查事实与证据,不放过任何疑点,裁判中做到不枉不纵,守住公正司法底线。她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打击犯罪与保障权利相统一,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带头办好案、办大案、办要案,依法严惩各类犯罪行为,维护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车轮上和“夕阳红”的安全。

柔情执法 贴心办案显温度

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正司法,依法裁判,坚决履行司法为民职责,想群众之所想,判群众之所盼,明辨是非、惩恶扬善,传递司法温度,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意义,通过刑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法律不容个人私情,但仁爱之心,慈悯之情,责任感和正义感都是一个执法者秉公执法必不可少的品质。她在办理一起恶势力案件时,父子均为被告人同时受审可能产生家庭不稳定因素,从而引发不确定性案件。她仔细阅卷查清每一笔犯罪事实,发现该案中父亲所犯罪行较轻,且不是恶势力犯罪成员,属一般刑事犯罪,便立即与公诉人、辩护人积极沟通协调,促成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从轻从宽判处刑罚,使父亲受到法律制裁,尽快重回家庭的同时,也对其子有所感化,让其能够安心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到家庭、回归社会,切实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化解矛盾 庭前调解促和谐

她总是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审判工作的重要指标,认真分析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思路,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她审理的一起农村务工妇女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和被害人系同村村民,为促使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做到能调则调、案结事了,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她在庭前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考虑到被害人妻子因失去丈夫受到严重精神创伤,且疾病缠身,她深入到被害人家中再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当场履行赔偿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来源:民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民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