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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令齐发 护“未”成长——民和法院发布首例“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作者:陈强  发布时间:2024-04-29 09:37: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古鄯法庭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中,积极落实最高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要求,将关爱未成年人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相结合,坚持能动履职、注重诉源治理,在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中撑起了一道弱势群体司法保护防线。

马某与安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四女,双方因家庭琐事引发纠纷,马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法官在审理中发现被告安某因实施家庭暴力被有关部门处以反家庭暴力告诫惩戒,便向原告马某释明此种情形的救济权利并根据马某的申请依法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在其所在村委会走访调查中发现,被告安某还存在不让适学儿童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妨害了儿童接受教育和家庭保护的权利。为了保护儿童权益和落实“未成年人关爱提示”,法官针对被告安某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行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公安机关、基层村委会和妇联。随后,被告安某主动到庭,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同意与原告马某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当场就家暴行为向原告道歉并提出赔偿,还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承诺会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原告亦对被告表示谅解。

下一步,民和县人民法院将根据家事审判实际,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与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相结合,打出涉家事案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司法铁拳”,将家事纠纷引发次生矛盾的风险约束在法律的框架内,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化解矛盾分歧。


 
来源:民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民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