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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双优】“靶向督导”清积案“一案一策”提质效
—民和县人民法院召开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推进会

作者:李佳净  发布时间:2024-08-28 09:11:26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024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工作要求,降低我院“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和缩短“平均办案时间”指标,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以全省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契机,召开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推进会,旨在压实院庭长“一岗双责”,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会议由院长曹生林主持,各党组成员、庭室负责人及相关案件承办法官参加。

会上,长期未结案件各承办法官就案件进展、未结原因、预计结案时间等进行了详细的汇报。会议分析指出,案件积压的主要原因包括鉴定程序启动随意、法院与鉴定机构沟通不畅、鉴定材料不充分、人员流动等。

会议强调,长期未结案件是法院办理案件中的“硬骨头”,是影响法院案件审判质效的“关键少数”,该类案件的清理力度和效果,直接关乎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同时也是26项指标中“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平均结案时间”“审限内结案率”的重要基础指标。全院法官(执行员)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紧扣审判质效目标,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持续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案件应结尽结,能结快结。

会议要求,一要建立预警机制,加大监督指导。各业务庭、基层法庭对超六个月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对即将进入一年以上未结的案件重点关注,必要时召开部门案件研判会,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研判,制定计划,各庭室负责人每周向主管院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提前防范。院庭长要以“阅核”制度为抓手,采取领导“包案制”,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监督管理,完善预防机制,避免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二要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员额法官要严格控制中止诉讼、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等提请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确需适用的案件实行线上、线下双轨制审批制度,院庭长坚决杜绝“凡请必过”,违法超审限、隐性超审限等问题。三要紧盯案件堵点难点,做到精准施策。针对鉴定、送达、请示等多发原因和疑难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提升案件质效。如:对于涉及鉴定的案件,全程跟踪督办,督促鉴定机构提升鉴定效率,缩短鉴定意见出具时间;对等待另一案件结果的,逐案研究复核是否确有必要等待另案结果,没有必要的及时恢复审理,确有必要的要及时跟进另案的审理进展情况,协调督促尽快结案。

下一步,民和县人民法院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坚持“钢牙啃硬骨头”、弘扬“工匠精神”,通过“清积存、防新增,月通报、季总结”,切实办好每一起案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来源:民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民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