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痛心,我是他的亲弟弟,平时虽然有点口角纠纷,但万万没想到我亲哥哥会用刀把我捅成重伤,我现在真的很难过”。六十二岁的王某乙声泪俱下的对办案人员诉说道。
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本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却因为平常的纠纷口角上升为肢体冲突,导致一人重伤入院,一人锒铛入狱。近日,民和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四年。
案情简介:王某甲与王某乙系亲兄弟关系,且在同村居住。2024年1月2日20时许,王某甲听见王某乙的孙子在哭闹,便持木棍和一把木头手柄刀来到王某乙家门口,王某乙出门与王某甲理论,双方发生争吵。期间,王某乙夺过王某甲手中的木棍击打王某甲,王某甲则抽出刀具刺向王某乙的腹部,王某乙躲闪不及,被刺中腹部并流血,王某乙随即逃跑,王某甲仍向王某乙投掷石块。王某乙逃到一处草垛躲藏,待王某甲离开后,王某乙回到家中,王某乙的家人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接警后,赴王某甲家中将睡觉的王某甲带走调查。经鉴定,王某乙腹部多处损伤,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甲持械殴打他人,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甲年满七十三周岁,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官提醒: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之间有矛盾,应该相互理解、尊重,遇到矛盾应理性解决,切莫激愤出手一时得意,事后悔恨终生。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是每个人奔向美好生活的起点,只有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社会才能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相亲相爱相助的家庭关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尊老爱幼、兄弟友善、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观念。再次提醒大家,遇事要冷静,莫让怒气冲昏头脑,理性解决才能得到最好的结果。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